各团支部、班级、学生组织社团、各位同学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锐意进取、创新争优根,据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决定对2022-2023学年各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评优申报对象
学生集体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2019级-2022级本科生团支部与2020级-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
学生个人:我院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本科生与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
学生社团:评选对象为在校正式成立三年以上(含三年),已通过2022年年审并登记注册,严格按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。
二、评选项目
本次评选项目共11个,包含7个集体项目和4个个人项目。集体项目分别是:
1、五四红旗团委
2、红旗学生会
3、星光服务队
4、十佳团属新媒体
5、五四红旗团支部
6、十佳志愿服务项目
7、十佳学生社团
其中,1-4项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申报推选至学校,5-7项由相应集体进行申报后,经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。
个人项目分别是:
1、优秀共青团员(标兵)
2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标兵)
3、优秀学生骨干(标兵)
4、志愿服务标兵
在以上奖项中,学院团委遴选出符合学校表彰条件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(详情请参考学校相关表彰通知),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“五四”表彰。
三、表彰评优申报材料准备
申报时间:2023年3月27日至4月3日12:00
具体评选奖项、标准、形式、文件命名要求等详见附件1《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”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》等。
四、申报材料提交
申报个人项目以及“十佳志愿服务项目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十佳学生社团”三个集体项目,请按要求填写腾讯文档,提交相关材料。
以上材料请于4月3日12点前,根据各项目相应要求完成提交。
【腾讯文档】人文与法学学院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”评优表彰信息收集(集体项目)
【腾讯文档】人文与法学学院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”评优表彰信息收集(个人项目)
五、注意事项
1、以上所有奖项,如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,一律不予补报。
2、请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,材料如有造假的,将取消评优,并在学院内进行通报。
3、本次评优分为校院两级,申报则视为参评校级,学院在完成校级推荐后,将在申报基础上进行院级评优。以上奖项的院级申报不再单独进行。同一奖项推荐至校的,不再获得院级评优。
4、近两年内曾获校“优秀学生骨干(标兵)”表彰的个人,不再推荐至学校参评同一奖项。
5、优秀学生组织、优秀部门、文体积极分子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院级荣誉评选,将于后续通知。
6、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1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-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.pdf
附件2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2022-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类项目申报表.docx
附件3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2022-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x
如有疑问,请联系组织部:
李 敏 13615981247
沈梓煊 13623089370
何安祺 13535137621
刘佳怡 19303029816
甘怡欣 19902486537
魏宇轩 13434526702
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
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
2023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