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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”院级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

各团支部、班级、学生组织社团、各位同学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锐意进取、创新争优根,在学院党委指导下,我院经研究决定,对2022-2023学年各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。

现将评选的奖项、标准、形式在全院范围通知如下:

一、表彰评优申报对象

学生集体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2019-2022级本科生团支部与2020-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

学生个人:我院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本科生与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

学生组织社团:我院党委领导下,团结于团委学生会的学生组织部门,包括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党务工作室、党委信息中心、晴天心理工作室、勤耘勤工助学服务中心、红十字会、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及法律实践教学中心、中文实践教学中心、历史实践教学中心的下设学生团队。

二、评选项目

本次评选项目共9个,包含2个集体项目和7个个人项目。集体项目是:

1、五四红旗团支部

2、优秀部门

个人项目分别是:

1优秀共青团干部

2、优秀共青团员

3、优秀学生骨干

4、文体积极分子

5、志愿服务之星

6优秀兼职辅导员/心理助理班主任

7优秀干事

其中,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个人项目中的第1-5项,学院将在之前的校级“五四”评优申报基础上进行院级评优,无需再次申报。

三、表彰评优申报材料准备

申报时间:2023516日至5231200

具体评选奖项、标准、形式、文件命名要求等详见附件1《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”院级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》等。

四、申报材料提交

申报优秀部门”“优秀兼职辅导员/心理助理班主任”“优秀干事”,请按要求填写金山表单,提交相关材料。

以上材料请于52312点前,根据各项目相应要求完成提交。

【金山表单】邀你填写「2022-2023“五四”院级评优信息收集(优秀部门)」

https://f.wps.cn/g/2uatub77/

【金山表单】邀你填写「2022-2023“五四”院级评优信息收集(个人项目)」

https://f.wps.cn/g/wkwz7mv8/

五、注意事项

1三大实践教学中心以其下设学生团队为单位申报优秀部门,其他组织社团以其下设部门为单位申报优秀部门。

2、以上所有奖项,如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,一律不予补报。

3请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,材料如有造假的,将取消评优,并在学院内进行通报。

4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附件1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-2023年度“五四“院级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.pdf

附件2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2022-2023年度”五四“评优院级项目申报申报表.docx

附件3: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2022-2023年度”五四“评优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x


如有疑问,请联系组织部:

李  敏 13615981247

沈梓煊 13623089370

何安祺 13535137621

刘佳怡 19303029816

甘怡欣 19902486537

魏宇轩 13434526702

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

20235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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