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工作指引》规定,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学生会委员会,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。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
(一)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;
(二)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;
(三)听取、审议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;
(四)召集学生代表大会;
(五)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;
(六)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大会的常设机构,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。
二、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
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,应覆盖各专业,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%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将从正式学生代表中遴选9位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,按照不少于20%的差额选举比例,经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7名正式成员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代表于6月4日12:00前填写《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箱scaurwtb@163.com,邮件及文件命名为:“xx年级/xx组织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”。
附件1 人文与法学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.docx
负责人:陈德恩 13925927368
张 瑞 19129217880
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
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
2023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