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本科生党支部:
根据学校党委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要点和《关于实施抓基层党建创新“书记项目”的通知》(华农组通〔2012〕6号)、《关于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创新“书记项目”的通知》(华农组通〔2012〕7号)、《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“六个一”工程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学院党委组织全院学生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积极参与学校党委书记项目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“六个一”工程和学院党委书记项目大学生党员教育“一二三”行动计划。书记项目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,在全体学生党员中逐渐形成了读经典、做调研、当义工、帮同学、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的氛围,在师生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。为了总结表彰书记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,将书记项目学生党员党性教育活动引向深入,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形成学先进、赶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,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范围内评选表彰书记项目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与名额
学院2009级、2010级、2011级本科学生党员,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;书记项目先进个人按参加书记项目的学生党员(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人数的10%进行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;认真学习、遵守、贯彻和维护党章,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积极参加书记项目,参加学院开展的主题党性教育两次或以上;认真研读经典书目,并形成自己的学习心得;密切联系基层群众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,并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;努力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积极参加各项义工志愿服务活动;认真负责地与一对一帮扶对象进行全方位帮扶,并使其在学习、生活、心理上有较大的进步;能够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,虚心接受群众评议,民主评议中满意度在85分以上。
3、为人态度端正、成绩优良,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、甘于奉献,立足岗位,创先争优,关心集体,与同学关系融洽,在支部建设、班级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三、评选程序
评选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,采取支部推荐提名、学院党委审定的方式进行,充分发挥民主,做到逐级评选、组织决定。具体程序如下:
(1)各学生党支部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,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(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,对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其参加书记项目的具体情况、民主评议满意度等,充分讨论,确定推荐人选,并将推荐人选(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支部推荐不超过3人,20人以上的支部推荐不超过5人)上报学院党委。
(2)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定,根据党员的个人总结、支部意见及群众评议满意度等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(共24人)。
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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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《人文与法学学院书记项目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》
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
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