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人文与法学学院各团支部推荐、党支部讨论,确定刘莹(等)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时间为10月4日至10月8日共5天。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,请凭具体事实和依据,于公示期内实名(书面或电话)向学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人: 陈老师 联系电话: 020-85280250
中共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
2022年10月4日